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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史今读】利民之事 丝发必兴

时间:2022-05-16 10:56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分类:廉史今读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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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读看到两则故事,记录了古人清正廉洁、利民为民的事迹,对于今天仍有启示和借鉴意义。

一则是,东汉时期有个叫时苗的人,被任命到寿春县当县官时,骑着自家母牛去上任。一年后,时苗离任准备返乡,此时母牛已产下一头小牛犊,时苗只把母牛骑走,却把小牛犊留了下来。对此有人不解,他对当地百姓解释说,我来时只带来母牛,并无这个牛犊,小牛犊吃了这里的草,喝了这里的水,理应留给寿春百姓。当地百姓为纪念这位两袖清风的县官,把小牛犊饮水的池塘命名为“留犊池”,还建有一处“留犊祠”以纪念时苗。

另一则是,唐垂拱三年四月,左相苏良嗣留守西京,当时尚方监裴匪躬查核西京禁苑,见禁苑内蔬菜水果长势喜人,准备出售取利。苏良嗣曰:“昔公仪休相鲁,犹能拔葵、去织妇,未闻万乘之主鬻蔬果也。”意思是说,从前公仪休任鲁国宰相,拔掉园中的葵菜,辞退家中织帛的妇人,不许家人与百姓争利,未曾听说大国的君主出卖蔬菜水果的。于是,这场官售活动胎死腹中。

两则故事,年代不同,事因各异,却有异曲同工之处。第一则说的是清廉为官,能干干净净地来,清清白白地去,不属于自己的不贪一分一毫。第二则说的是不与民争利,维护好百姓利益。“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人心是最大的政治,“若争小可,便失大道”。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从古至今,那些常做“利民之事”、常去“厉民之事”的为官者,总能得到百姓的拥戴,也成为衡量人品官德的试金石。

抗战时期,日寇封锁扫荡,树叶成为充饥的重要食物来源。聂荣臻签发一道“树叶训令”,严禁部队采摘村庄方圆15里之内的树叶,“宁可饿着肚子,也不与民争食”。同时,官兵们利用战斗间隙,还为群众修建了“抗战渠”,修复了“将军盘”。不与民争利,多为群众谋利,不仅得到百姓的衷心拥护,夺取了革命战争的胜利,而且留下了极为宝贵的红色资源和光荣传统。

对人民群众“时时放心不下”,竭尽全力为人民谋福利,不为自己谋半点私利,折射出我们党深厚的为民情怀。杨善洲退休后到大亮山植树,造林经济价值达3亿多元,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更是无法估量,然而他却分文不留,把林场无偿上交国家。“植树将军”张连印退休后植树不止,绿化了荒山,造福了百姓,却郑重承诺:“不要林权,不要地权,退耕还林的补助全部交给村民,生态建设成果无偿交给集体。”“不带私心搞革命,全心全意为人民”,谷文昌的这句话,体现了共产党人共同的价值追求。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把人民始终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将人民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忧乐为忧乐、以人民甘苦为甘苦,怀忧民爱民之心,思利民惠民之策,禁伤民害民之举,真心实意为人民造福,我们就能无往而不胜。(向贤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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