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黄山区:28起案件“乡案区审”零申诉

时间:2018-05-17 10:1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张晓玉
【字体: 】      打印

“审理谈话笔录应该要有2个人签名”,“这一份审理报告内容过于简单,证据还需补充”......近日,在黄山市黄山区太平湖镇组织的“乡案区审”现场,大家正热烈的讨论着。

“这种互查互评形式灵活,容易学,记得住,还有标准样式进行规范,相互之间还可以在一起交流学习,对我们基层纪委来说最实用了”,太平湖镇纪委书记如是说。

黄山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小组针对基层案件增多,人员变动频繁,业务知识缺乏的状况,分别召开了连片区域乡镇纪委基层案件集体审议会议,集中听取基层纪委负责人对违纪案件汇报,对每个案件的违纪主体、违纪线索、违纪事实、证据、定性、量纪方面的作了详细的汇报,并提出了审理意见。会上对案件办理中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进行全程指导和解答。

为规范办案程序,提高案件质量,审理小组还特意提供范本从案卷装订顺序、证据材料、定性量纪、审批流程、报告撰写等整个办案流程进行演示规范,对初核、立案、审理各个环节进行了介绍,从法规引用、签字署名、会议流程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实行“乡案区审”,充分整合基层纪委审理力量,进一步规范了乡镇案件审理程序,有效提高了乡镇纪委案件审理效率和审理质量。

今年以来,黄山区纪委监委共受理乡镇报送的相关案件28起,提出相关证据和意见建议80余条,“乡案区审”率达100%,未发生一起申诉案件。(黄山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