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黟县宏村镇星光村党支部原书记、主任余文彩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等问题。余文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未将应当纳入法定账簿的资产纳入法定账簿,用已经报销过的发票到县财政局重复报账;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承包本村工程,从事和参与营利活动。2017年12月,余文彩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款6.48万元予以收缴。
二、黄山徽州区林业局绿化办工作人员胡杨违规收受现金和购物卡问题。2012年,徽州区林业局从浙江省金华市购入200多万元的苗木用于绿化,区林业局绿化办工作人员胡杨在参与苗木选购工作中,收受苗木供应商所送现金1万元和面值0.2万元的购物卡,用于个人使用。2018年3月,胡杨受到记过处分,处分期12个月,违纪款予以收缴。(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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