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方庆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2021-09-28 11:1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纪政务处分     编辑:张晓玉
【字体: 】      打印

日前,经省纪委监委指定,安庆市纪委监委对鸠江区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方庆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经查,方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生活纪律;违规设立“小金库”;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和徇私枉法犯罪。

方庆身为司法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初心使命,背弃职业操守,不知敬畏、知法犯法,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谋求私利的工具,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和徇私枉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有关规定,经芜湖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方庆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芜湖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