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以来,旌德县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委部署要求,坚持对标对表,着力练好快、细、实、严“四字功”,有力有序推进专项行动扎实开展。
研究部署“快”。县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省、市委统一部署安排,迅速启动专项行动,并结合实际研究出台《关于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县委主要负责人亲自调度负总责,自觉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班子成员作为具体责任领导,层层压实各级责任。
任务分解“细”。坚持把专项行动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省委巡视整改相结合,精准有效施治。坚持“四对标四整治”,将任务细化分解为4个方面14项具体任务,具体压实到全县77个单位。明确要求县纪委监委机关负责统筹安排,相关责任单位具体抓好落实,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
推动工作“实”。制定出台《旌德县治理“为官不为”行为办法(试行)》,对工作推诿、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排查,促进党员干部以担当作为的精气神来充分展现整治成果。启动县委第八轮巡察,认真查摆村级“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重点根治群众身边的“庸懒散拖”问题。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县委常委会班子共查摆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5条。
追责问责“严”。 坚持把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任务,同时纳入巡察监督重要内容。严格落实责任,突出整治重点,从严追责问责,不留盲点、不留死角,确保实现全覆盖。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案双查”严肃问责,对于查处的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截至目前,已查处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起。 (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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