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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2018年运用“四种形态”处理895人次

时间:2019-01-28 15:4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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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努力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2018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问题895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496人次,占比55.4%;第二种形态335人次,占比37.4%;第三种形态44人次,占比4.9%;第四种形态20人次,占比2.3%。

抓早抓小,常打“预防针”。制定《砀山县常规性谈话制度》,实行日常工作平时谈,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任职谈话当时谈,工作实际个别谈,着力破解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问题,通过谈心谈话提醒,找出“病因”,开出“药方”,做到“药到病除”,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打“预防针”,让谈话提醒起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抓常抓细,常念“紧箍咒”。紧盯重要时段,每逢节假日向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提醒语,让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扭住关键环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关注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约束其自觉净化“三圈”;发挥家属“廉内助”作用,推崇良好家风家训。功夫下在平时,助党员干部守好第一道防线。

抓紧抓严,常挥“问责剑”。紧紧围绕“六大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四风”、脱贫攻坚、环境保护、群众身边的“微腐败”等重点领域,加大监督执纪审查、监察调查力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真正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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