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郊区在全区全面启动加强村级纪检监察组织网底工程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
配齐村纪检委员,让所有村干部“有权不任性”。结合全区村(社区)两委换届,严格选人标准,突破政治标准,在全区79个村(社区)配备纪检委员,部分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可根据需要列席村居“两委”各类会议,及时了解各类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纪检委员根据各村(社区)年度重点项目,列出监督重点,协助村居党组织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方案,加强对村居事务监督。充当廉情“探头”,便于上级部门提前了解各村(居)情况,化解一些信访的苗头和矛盾激化的焦点。
设立村级纪检监察委员会,推动监察监督全覆盖。制定《关于在全区村级组织中设立纪检监察委员会的实施意见》,从人员选配、硬件设施、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和经费保障方面进行规范。为全区村(社区)设立纪检监察委员会,每个村级纪检监察委员会由3人组成,设主任1名(由村纪检委员担任)和委员2名。目前,所有村(社区)均实现监察机构、人员、职能“三到位”。“在村级组织中设立纪检监察委员会,能解决监督基层‘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动监察工作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郊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
监察职能延伸至村(社区),“家门口的纪委监委”紧盯“微权力”。村级纪检监察委员会依据职能,紧盯“小微权力”,强化监督职责,深受群众好评。如郊区大院村纪检监察委员会根据群众反映一些低保对象户不符合条件的情况,进行了深入核实后,提出了取消这些对象户低保资格的建议。
“自村级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共走访群众2000余人次、收集民意160余条。”郊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针对村(社区)监察对象较多、乡镇办监督力量较少的现实状况,郊区积极探索在村级设立纪检监察委员会等方式,将日常监督延伸到群众“触手可及”的地方。(铜陵市纪委监委)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