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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2018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起处理11人

时间:2019-01-24 08:1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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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休宁县纪委监委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有关规定,以作风建设的“小切口”推动管党治党的“大格局”。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问题8起,处理1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诫勉谈话4人、提醒谈话1人。

抓好压力传导,坚持“上下互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休宁县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实施细则》《休宁县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意见》,把严明纪律、严守规矩落实到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之中。完善压力传导机制,组织对全县112家单位开展作风建设满意度社会评议活动,将评议结果纳入全县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强化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紧扣重要节点采取下发通知、短信提醒、学习通报等多种形式,严明作风纪律要求,引导全体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强化纪律意识和带头意识,时刻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

常态监督监察,做到“有的放矢”。紧盯公款吃请、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对全县73家单位开展“点穴式”明察暗访6次,印发督查通报3期。借助省公务用车监督管理平台,核查全县公车运行轨迹2334条,发出函询通知书10份,对10个责任单位21辆公车节日期间30个运行轨迹进行重点核查。充分发挥派驻监督监察职能,紧盯隐形变异“四风”新情况,县纪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及时查处少数交警违规收受微信红包案件1起,收缴违纪款7万余元,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诫勉谈话13人,制作专题警示片在全县公安系统开展“以案促改”活动。

严格通报问责,遏制“反弹回潮”。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发挥警示教育作用。2018年紧扣“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会风会纪、公车管理、公务接待”等典型问题,编发、转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5期28起32人次,印发作风效能通报11期,会风会纪通报点名38家单位,值班值守督查通报点名5家单位,发出机关效能整改通知书17份,效能问责117人次。通过严肃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压实责任、主动担责、认真履职,进一步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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