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派驻以来,来安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坚持擦亮监督“探头”,强化监督意识,采取“四同步”将派驻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充分发挥派驻机构“哨兵”和“探头”作用。
加强日常监督与推进宣传教育同步。各纪检监察组在督促驻在部门抓好日常警示教育、廉政教育、示范教育工作的同时,结合“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通过会议、QQ群及短信平台发布等方式,及时向驻在部门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违反工作纪律、扶贫领域腐败等违纪违法问题80余起、编发廉政短信700余条,同时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红色教育基地接受教育43批次,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筑牢党纪党规思想意识。
加强日常监督与落实“一岗双责”同步。针对落实主体责任工作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少数单位党组存在不真抓、抓不住重点的现象,从各单位选配56名熟悉业务,清正廉洁、口碑较好的党员干部担任纪检监察联络员,制定联络员工作制度,建立联络微信、QQ群,构建横向到边的监督网格,延伸监督触角。同时督促各单位通过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方案》,编制责任清单130余项,细化责任,明确各单位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
加强日常监督与防控廉政风险同步。采取列席会议、查阅财务凭证、个别谈话等,对被监督单位进行号脉,掌握驻在部门干部职工总体情况、廉洁履职情况、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三重一大事项情况等,梳理各单位廉政风险点,紧盯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关键对象和关键环节,提出风险防控建议,督促所监督单位制定并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提高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防范意识。截至目前,相关单位排查问题170余个,制定整改措施210余条。
加强日常监督与完善工作机制同步。各纪检监察组紧紧围绕上级纪检监察工作要求,针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制度不完善不规范不健全等现象,及时以各种方式方法向各驻在部门提出了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加强管理等意见,相关单位重点围绕“人、权、财”等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办法等制度78项,强化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建设,要求各单位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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