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关爱帮扶工作,是指对受到处分的人员开展的教育、管理、监督、关心、激励、帮扶、回访等工作。”泗县从思想教育出发,出台《关于受处分人员开展关爱帮扶工作暂行办法》,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关心,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鼓励干部担当作为。
明确关爱对象。将因工作原因受到问责处分的人员作为特殊关爱帮扶对象,优先安排、重点关爱。为了强化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当前形成了上下左右联动的工作运转链条,对于工作、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责任人员进行追究问责,这些被问责的人员容易产生心理不平衡的想法,将其作为特殊关爱帮扶对象,可以让他们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激励、帮助受处分人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让其在后续的工作中更加用心。
压实“两个责任”。把关爱帮扶工作纳入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将其与党员干部日常教育、谈心谈话、述责述廉等工作相结合。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关爱帮扶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将关爱帮扶工作纳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考核中,让党组织重视关爱帮扶工作并将其作为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组织人事部门协助党组织落实受处分人员的职级、工资待遇、年度考核等相关工作,根据受处分人员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岗位,让受处分人员放心工作,真正体会到党组织的关心。
建立帮扶机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明确关爱帮扶责任人,区分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及其他人员受处分的情形。建立关爱帮扶工作台账,要求关爱帮扶责任人及时根据关爱帮扶对象情形制定关爱帮扶工作方案,每季度开展关爱帮扶工作不少于一次,并将关爱帮扶工作做好记录,记入关爱帮扶工作台账。建立关爱帮扶工作档案,各级党组织在关爱帮扶工作结束后将关爱帮扶工作台账、关爱帮扶记录、《关爱帮扶情况登记表》、《回访情况登记表》、《关爱帮扶反馈表》等一并归入关爱帮扶工作档案。(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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