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桐城市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压实两个责任。
制定制度。制定《桐城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桐城市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暂行办法》《桐城市领导干部问责约谈办法》等文件,构建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体系和严密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
严格考核。制定《桐城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方案》,细化分解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15个镇、街道和101个市直单位开展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年终考核,组织了12个镇、街道及市直单位党委(党组)的主要负责同志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
压实责任。开展全面谈心谈话,强化“一把手”主体责任意识,全市1300多人次副科级以上干部接受谈话;出台“逢会必廉”制度,把“逢会必廉”常态化、制度化,固化为各单位、各部门党委(党组)会议的必备议题;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把“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切实加强对拟提拔任用干部、拟评优表彰对象“廉政体检”,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评优”;抓好村(社区)“两委”换届提名审核把关;组织市管干部参加任前廉政知识测试251人次;坚持通过约谈、函询、廉政谈话压实“两个责任”,市纪委主要负责同志约谈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近300人次,干部任前廉政谈话251人次。(安庆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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