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砀山县探索完善问责制度体系,建立国家公职人员责任档案记录工作制度,除将构成党政纪处分行为记入外,对不构成纪律处分的67种日常责任缺失行为记入“责任档案”,作为干部日常监管的重要参考和理解把握“四种形态”的有益形式。今年以来,全县共有115个单位48名公职人员因“责任缺失”被记录。
及时上报,日常琐事“一览无遗”。制定《公职人员责任档案建立管理和结果运用办法》,从日常细微处入手,全程记录公职人员责任缺失情况,对县级以下5大干部群体工作不用心、不按程序、业绩落后、政策松疏等67项可能出现的过失情形进行重点归档治理。责任信息实行每周按时上报一次,每月公开一次的办法,进行通报告知管理。同时,开通群众监督反映电话,依托百姓热线、政府热线、廉政网络平台等,广泛收集责任线索。加大明查暗访频次,实时监测责任缺失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记录整改。
适时通报,工作得失“一目了然”。适时将公职人员责任缺失情况在部门公开栏中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责任缺失记录较多的公职人员,采取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公开曝光等方式予以提醒惩戒。对敷衍塞责、走过场或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在发案单位、发案系统乃至全县公开曝光,发挥教育警示作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有针对性地对个别干部进行约谈,督导干部不触红线、不碰底线,有效解决干部工作“挂空挡”的问题,坚决遏制“混日子”现象,实现干部监督管理常态化。
定时分析,作风强弱“一针见血”。结合每月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责任、工作计划时序节点等执行落实情况,系统分析工作成效以及干部是否存在庸懒散奢怠现象。通过每周日晚上的党政碰头会,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专项“会诊”,综合分析研判各单位执行决策的态度、推进工作的力度和团结共事的和谐度。因综合分析认为表现较差、工作落后的,将依据情况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进行谈话或予以调整,切实促进抓工作强落实的科学化管理水平。(宿州市纪委监委)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