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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埇桥:“四措并举”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时间:2018-10-15 08:4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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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为指导,紧盯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治理整顿,加大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力度,促进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脱贫攻坚的重大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向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建立联动机制。区纪委监委着力加强与扶贫主管部门和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专项监督检查情况,建立完善工作联系、信息共享、情况互通、线索移送机制。督促各级扶贫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发挥专业优势、履行监管职责,主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各乡镇街道工作室加强对联系乡镇、有关街道贯彻落实脱贫攻坚重大决策、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查处力度。各派驻机构紧盯驻在部门及监督单位的扶贫工作,督促承担专项扶贫、行业扶贫、产业扶贫、金融扶贫任务的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强化对驻在部门及监督单位开展“双包”工作的监督。各乡镇、有关街道纪委充分发挥好立足基层的优势,加强同本地本单位扶贫部门的横向沟通以及监督触角对村居的纵向延伸。

严格直查直办。坚持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紧盯扶贫项目资金、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以精准监督护航精准扶贫。对于上级纪委监委交办督办的案件、反映区管干部扶贫领域违规违纪案件,以及基层纪委已经了结但仍然信访举报不断的案件,一律由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牵头负责直查直办,真正做到较真碰硬、不留死角。区纪委监委定期抽查复核乡镇街道纪委查否了结的案件,复核发现查处不力的,一律严肃问责。

突出抓早抓小。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用足用活用好第一种形态,对于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于扶贫领域查处的典型案件,加大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的频次和力度,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查办案件坚持“举一反三”,注意查找制度上的漏洞、监管上的盲点,通过纪检监察建议等形式推动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责任,以案促改。

坚持探索创新。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利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与进俱进学习掌握监察法的内涵,积极探索对扶贫领域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加强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措施办法,既对党员干部监督执纪问责,又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调查处置。不断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工作联系,督促协调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依法从快起诉、审判扶贫领域涉嫌犯罪问题,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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