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区纪委监委实践“四种形态”,探索实施一套机制与多个配套办法相呼应的“1+N”模式,强化干部日常监督,有苗头就提醒,有问题就谈话,有违纪就处理,为践行“第一种形态”立规矩,拉紧防止破纪违法的“警界线”。
“拉防线”一套机制先引领。印发《琅琊区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建立五项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科学设计问题发现、线索处置、谈话函询、跟踪回访、综合研判“五项工作机制”,解决“第一种形态”把握难问题。做到对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对潜在性问题谈话提醒,对萌芽性问题及时批评,对苗头性问题诫勉谈话,对笼统性问题进行函询,突出现实针对性。
“织密网”N个办法相配套。制定N个实施办法,与五项机制相配套,纵横交错,织密立体防控网。相继出台《关于运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暂行办法》《关于对区管党员领导干部运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认真开展“咬耳扯袖”谈话的通知》等N个实施办法,界定“大口径”问题发现与“小口径”线索处置问题,使五项机制易执行、好操作。
通过落实“五项工作机制”“1+N”模式,把监督严起来、规矩立起来、责任扛起来,有效防止党员干部破纪违法。1-8月份,全区“咬耳扯袖”日常谈话1045人次,处置问题线索138件,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15人次,诫勉谈话22人次。(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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