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太和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纪检机关日常监督职能,严格干部提拔使用审查程序,严明工作纪律,对拟提拔任用干部出具审查意见函,为干部选拔使用提供了坚实纪律保障,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拓宽监督渠道,健全信息收集机制。进一步拓宽干部监督渠道,扩大信息来源,加强对领导干部“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行为的监督,多层次、多侧面、全方位观察识别干部,为干部选拔使用和日常管理提供参考,出台了《太和县干部监督信息沟通协作办法》,健全完善干部监督信息沟通协作机制。县直单位加强对系统干部监督信息的收集,特别是收集科级以上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巡视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人用人方面违规违纪的问题线索,并由专人负责收集过程中监督信息的收集和报送,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为加强干部监督和选人用人决策提供重要参考,防范用人失察失误。
规范程序要求,强化联系沟通协调。县纪委监委强化同县委组织部与县委巡察办、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分局、县人社局、县卫计委、县区审计局、县信访局等单位的协调配合,分工协作,及时交流干部监督信息。根据沟通信息内容,各单位确定机构和人员负责收集、沟通工作。建立季度通报制度,每季度将本季度相关情况进行书面报送,对重要情况进行随时沟通,不宜书面沟通的情况采取当面沟通,切实加强联系和沟通。
坚持分类处置,保证审查回复权威。由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联合会审”,对党员干部受到信访举报、诫勉谈话、问责、谈话函询、立案、处分情况等重点内容进行审查,对审查情况签字背书,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审查意见经县纪委监委领导审阅后,形成明确的回复意见,以书面形式回复给相关单位,保证回复意见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把政策界限,坚持原则、分类处置,该取消资格的取消资格,该一票否决的坚决排除,并适当提供违纪事实、纪律审查、问责处理等情况。
强化纪律要求,保障信息真实完整。明确主管领导,确定1名敢于坚持原则、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承办。规范工作程序,坚持实事求是,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确保信息沟通真实性、完整性。各相关单位在工作中加强联系、互通情况,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禁向无关人员泄露涉密内容,对隐瞒不报或报送信息失实及存在失、泄密行为,情节轻微的,对有关领导、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规定移交纪检监察及司法机关处理。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共审查拟提拔使用科级以上干部58人,因为违规违纪问题,对3人提出暂缓使用建议。集中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拟提拔使用或重用股级岗位干部55人,对5人提出暂缓使用建议,严把廉政审查,防止干部“带病提拔”。(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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