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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义安:延伸监督触角 积极发挥派驻“探头”作用

时间:2018-08-31 09:0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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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以来,铜陵市义安区纪委监委聚焦主业、突出重点,着力于监督的再监督,积极发挥“探头”作用,真正实现“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创新选拔建队伍。创新人员选拔方式,更加注重人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会同组织、人事、编制等部门,通过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调和比选的方式,将素质好、水平高、能力强、作风实的干部选拔到派驻组。截至目前,15名组长、副组长已经到位,先期选调的11名工作人员也均已充实到派驻纪检监察组织一线。

拟定制度重规范。建立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推动纪检监察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出台《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细则(试行)》和《义安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明晰工作权限、规范工作内容、理顺工作关系、严明工作纪律,为派驻机构开展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提供操作依据。

明确职责强落实。明确派驻机构具备督促驻在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对驻在部门监督责任等4项职责;拥有参加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履行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等8项权限;具有开展监督检查、协助巡视巡察、执纪执法审查调查等7项工作内容。要求派驻机构合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合理运用廉政谈话、约谈、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形式,达到预防、教育的目的,真正把发力点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刀刃”上。

严明规矩重执行。严明派驻工作纪律,对派驻机构工作开展和驻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等情况,对不履行监督职责、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重大问题严重失察、迟报瞒报、压案不查、执纪不严等行为,对驻在部门出现系统性、塌方式腐败造成恶劣影响的都将进行严肃问责。

改革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处置问题线索9个,立案9个,截至目前,给予党内警告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开除2人。(铜陵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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