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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18-04-04 09:5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蚌埠,蚌埠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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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公路管理局总工程师乔冰冰违规收受现金和购物卡问题。乔冰冰在操办老人丧事、孩子升学及亲人住院期间,先后收受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总经理安某、某建筑装饰工程公司负责人陈某某等人现金和购物卡计18500元。乔冰冰受到记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五河县职教中心党支部宣传委员梁锋违规操办孙子“满月酒”问题。2017年1月,梁锋在操办孙子“满月酒”喜宴期间,通过学校手机微信群向全校教师发出邀请,当同事提醒其操办“满月酒”违反相关规定时,梁锋不听劝阻,继续在微信群发表不当言论。结合其违反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等行为,梁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固镇县刘集中心校副校长刘宝操办儿子婚宴期间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5月,刘宝操办儿子婚宴,安排他人通知刘集镇教育片区的部分校领导和教师参加,在三家酒店分批次操办婚宴,违规收受下属职工礼金共计4800元。刘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四、怀远县淝河乡河嘴村违规套取资金支付招待费问题。2016年,该村党总支书记许祥元安排村报账员唐某某采取虚列环境治理费、秸秆打捆离田费的方式,从村账中套取资金计74272元,用于支付该村招待费27370元,余款用于村级日常支出。许祥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五、固镇县湖沟镇集贤村违规套取资金支付招待费问题。2015年7月至2016年7月,该村时任党支部书记王道峰、村委会主任单玉和会计张清爱共同商议,采取虚报补助的方式,多次违规套取资金计9350元,用于处理该村招待费等开支。王道峰、张清爱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鉴于单玉在共同违纪中责任较轻,免予处分,予以批评教育;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张清传未正确履职,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蚌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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