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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颍泉:“四个到位”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颍泉区委自开展巡察工作以来,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同时,注重治本效应,围绕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积极探索“四个到位”推动实现巡察效果最大化。

责任压实到位。以巡察发现的问题及线索为依据,建立了“三单”“三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采取动态管理的办法实施整改,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巡察反馈后,将反馈意见及时报给区级分管领导和有关派驻纪检组,加强对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的监督,压实巡察整改监督责任。

审核把关到位。制定出台《关于做好巡察整改有关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共颍泉区委巡察工作办法(试行)》,规范巡察整改。巡察办会同各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方案、整改报告等严格把关,统一标准尺度,保证巡察整改质量过关,达到应有震慑效果。截止目前,市区两级巡察反馈问题538个,已到整改期限474条,已完成整改471条,完善制度720项,挽回损失554.36万元。

督查问责到位。巡察办会同各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进行不定期督查,对2017年区委巡察过的18家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共发现问题45个,及时反馈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再整改。针对闻集镇党委、行流镇党委、区粮食局党组整改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专项行动不及时、不彻底问题,责令4名相关负责人作出深刻检查,并及时整改。近期已制定方案,对五届市委区委巡察过的单位整改情况实施“回头看”。

成果运用到位。按“具体问题抓整改、典型问题重查办、共性问题建机制”的工作思路,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抓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组织等部门,注重典型问题查办,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巡察建议函,要求举一反三,开展专项治理,着力共性问题建机制。截至目前,根据市区两级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给予105人党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11人,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13份建议函,提出23条意见建议,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制定《党内政治生活提醒制度》等制度或开展专项治理。(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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