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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157名村(居)监察信息员全部上岗履职

时间:2019-01-10 08:0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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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监察职能向镇村基层延伸,休宁县监委着力于监督关口前移,积极探索试点向乡镇派出监工委,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选聘村(居)监察信息员,全面激活党内监督和监察监督“神经末梢”。日前,经县监委审核批准,全县157名村(居)监察信息员已全部聘任到位并上岗履职。

据悉,休宁县下辖21个乡镇、4个社区、153个行政村,镇村监察对象3472人。为推进监察职能延伸至镇村“最后一公里”,自2018年8月以来,在黄山市监委的指导下,休宁县监委按照监察全覆盖要求,积极探索建立乡镇监察工作机制,印发《休宁县关于开展乡镇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依据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对乡镇监工委和村(居)监察信息员的队伍建设、职责权限、监察对象、监督内容、工作纪律提出明文规定,并配套出台“乡镇监工委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流程图”,要求依法依规加强对村(社区)党组织及其成员、村(居)委会成员和有关人员的监督,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和监察法律法规宣传,对县监委负责并向县监委报告工作。

建立健全村级监察信息员队伍,从根本上保证监察全覆盖不留死角。依据监察法相关规定,县监委授权乡镇监工委在村(居)聘任监察信息员,将村(居)监察信息员的权限设定为3项,即建议权、监督权和报告权。明确村(居)监察信息员在乡镇监工委指导下开展监督工作,承担监工委交办的工作,对农村党员干部行使“小微权力”及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实施监督,广泛收集对乡镇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及时向乡镇监工委报告基层组织和干部中的苗头性问题或者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目前,该县下辖21个乡镇已全部完成监工委机构设立和人员任职工作,共任命监工委主任21名,副主任19名,监察员27名,选聘村(居)监察信息员157名,实现了基层监督全覆盖。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实行县监委班子划片联系制度,加强对乡镇监工委的日常监督和指导,并通过集中学习培训、工作座谈交流、解读党纪法规等方式,加强对全县21个乡镇监工委和157名村(居)监察信息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推动提高基层监察监督实效。(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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