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颍上县纪委监委秉承“好干部”的五条标准,综合运用巡视巡察等监督成果,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
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在换届调整、年度考核、巡察整改、日常考核中突出政治标准,树立“政治表现为先”的导向。将功夫下在平时,结合年度考核,对领导干部的政治表现进行集中测评,运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成果,不定期开展专项考察等方式,经常性、多渠道、近距离地深入了解干部,从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精准识别拟提拔对象一贯的政治品质和素养。
把工作实绩作为核心。改进干部考察方式,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深化细化干部动议提名、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方面的规范程序,立“明规矩”、破“潜规则”,坚持“凡提四必”,坚决纠正选人用人上的“四唯”问题,注重选拔求真务实、默默奉献、不事张扬、实绩突出的干部,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切实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鲜明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把加强监督作为关键。前移审核关口、强化任前把关,通过严格任前廉政审查、强化任前廉政谈话、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等措施,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廉关”,坚决纠正“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现象,以用人环境的风清气正促进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妥善把握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等原则,防止干部带病提拔。2018年,颍上县纪委监委对2116名村支“两委”换届意向人选进行廉洁性把关,取消24人的参选资格;对拟提拔任用77名基层干部,建议暂缓提拔使用2人。 (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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