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安徽省政府原秘书长杨敬农一审获刑10年

时间:2018-06-27 18:0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要闻播报     编辑:侯盼盼
【字体: 】      打印

6月27日下午,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杨敬农受贿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杨敬农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涉案赃款赃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3年至2013年,杨敬农先后利用担任安徽省外经贸委(厅)对外贸易管理处副处长、处长、安徽省商务厅副厅长、芜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加快项目拆迁进度、解决土地权属争议、工作调动、调配纺织品出口配额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62.0353万元(其中597.0299万元未实际领取)、港币10.8万元、美元3.8万元。

法院认为,杨敬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杨敬农到案后主动交待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受贿数额中有597.0299万元系犯罪未遂,赃款赃物已被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杨敬农当庭未表示是否上诉。(陈多润通讯员 杨诗超)

杨敬农案件回顾——

2016年12月30日,安徽省纪委发布消息:杨敬农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2017年3月31日,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决定,免去杨敬农的安徽省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2017年7月20日,安徽省纪委发布消息:杨敬农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8年1月17日,杨敬农涉嫌受贿一案在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