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等相关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打造“公生明·廉生威”廉洁文化品牌,讲好反腐倡廉故事,弘扬清正廉洁价值理念,现正式启动“‘公·廉’杯”廉洁文化微短剧剧本征集大赛。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国方正出版社
安徽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安徽省纪委监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蚌埠市纪委监委
蚌埠市委宣传部
蚌埠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中共蚌埠市淮上区委 蚌埠市新闻传媒中心
执行单位:淮上区纪委监委
二、征集主题
以精彩的剧集讲述公道正派、廉洁奉公的文化传承和实践探索,阐释公正用权、廉洁从政是赢得民心、树立威望的根本所在,唯有坚守“公”与“廉”,方能行稳致远的深刻道理,营造廉荣贪耻、真抓实干的浓厚氛围,引导党员干部树立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的正确政绩观。
三、参赛对象
省内外各影视制作机构、高等院校、文创团队、短视频创作者及个人爱好者均可参赛。
四、作品要求
(一)征集类型
廉洁文化微短剧剧本(单剧集时长建议10分钟以内,多剧集每集时长5分钟以内、合计时长60分钟以内,适合新媒体平台传播)。
(二)创作方向
紧扣大赛主题,结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深入挖掘历史人物、传统文化、红色资源、时代楷模、家风家训等蕴含的廉洁元素,形成廉洁文化微短剧剧本。参评剧本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审美趣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符合但不限于下列范围:
1.“公生明·廉生威的时代传承:深度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公生明·廉生威”等历史故事,聚焦典籍文献、家风家训、地方民俗、文物古迹中的关于公道正派、廉洁奉公的文化元素,展现古圣先贤嘉言懿行的时代传承,宣传廉洁典型事迹。
2.“反面典型”的警醒反思:重点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新修订的党纪国法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行具象化创作。以生动的叙事让严肃的纪法条文入脑入心,通过反面案例警醒反思逾越纪律规矩底线、政绩观异化偏差扭曲给个人家庭带来的严重后果,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的危害,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3.“为人民而战”的实践探索:聚焦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伟大实践,讲述纪检监察铁军维护群众利益、为百姓办实事的精彩故事,展示正风肃纪反腐特别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
(三)内容要求
1.原创性。投稿作品须为原创,且未在任何平台发布、未进行备案立项,严禁剽窃、抄袭。
2.完整性。投稿作品应为具有完整架构的剧本。须包含:故事梗概(300-500字)、人物小传(主要人物各200字左右)、分集大纲(每集剧情概要)及全部剧本,以能清晰呈现剧情风格与叙事能力为准。
3.时代性。内容生动鲜活、符合当前的传播规律,有“网感”,有时代气息。
五、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截止(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作品1个,每个扶持资金5万元(税前)+荣誉证书;
二等奖作品3个,每个扶持资金2万元(税前)+荣誉证书;
三等奖作品5个,每个扶持资金0.5万元(税前)+荣誉证书;
优秀奖作品若干个,每个扶持资金0.1万元(税前)+荣誉证书。
七、评审及公布
(一)评审流程
本次大赛评审分为初评、终评。
1.初评(2026年9月上旬)。对投稿作品进行资格审查,剔除不符合主题或格式要求的作品。
2.终评(2026年9月中旬)。组织省内外影视编剧、高校专家及媒体代表等组成评审团,对入围作品进行打分,最终确定各奖项名次。
3.公示(2026年9月下旬)。获奖名单将在“蚌埠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及蚌埠市新闻传媒中心旗下相关新媒体平台进行公示。
(二)成果转化
主办方将择优推荐给专业影视制作机构进行拍摄转化,并在省内外主流媒体新媒体矩阵进行展播。
八、投稿要求及方式
(一)投稿材料
1.申报表1份(单位参赛填写附件1,个人参赛填写附件2);
2.版权承诺书1份(附件3,须手写签名或盖章后扫描);
3.完整剧本1份(PDF格式,剧本统一采用宋体、四号字、单倍行距、A4纸格式)。
(二)投稿方式
1.下载填报。下载本方案附件中的报名表及版权承诺书,按要求填写完整并打印盖章或签名,扫描成PDF格式。
2.网上投稿。将上述三份材料(申报表、版权承诺书、完整剧本)的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80363931@qq.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公·廉’杯”+剧本名称+作者姓名(或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3.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19155225968。
(三)相关要求
1.请务必完整、准确填写相关表格,并按要求提交全部材料。材料不全或无法提供完整剧本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2.版权承诺书须打印后手写签名(单位需加盖公章),提交扫描件。
3.请勿重复发送同一剧本。参评作者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联系人;因作者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九、版权及法律声明
1.著作权。作者须拥有参评剧本的完整著作权。如系改编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为文学剧本的有效文字证明材料;如系真人真事改编,须附原型人物或当事人书面同意材料。
2.原创性。参评剧本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或一稿多投(指同一剧本同时参与其他同类型征集活动且可能影响本赛事权益的情况)的,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已获奖的,追回扶持资金及荣誉证书,相关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3.使用权。获奖剧本(即获得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的剧本),主办方享有优先转化权和使用权。主办方有权在非营利性宣传推广、公益展播、出版物中免费使用剧本内容。
主办方可无偿将获奖剧本拍摄制作成微短剧,用于廉洁文化宣传、展播等非商业性目的,不再另行支付稿酬,但需尊重作者的署名权。
如需对获奖剧本进行商业开发(如商业播出、付费观看、衍生品开发等),主办方将与作者另行签订协议,并优先推荐至蚌埠市相关制作机构拍摄。
4.备案要求。基于获奖剧本拍摄的微短剧,须在安徽省内备案立项。
十、其他说明
1.主办方有权根据实际投稿数量和质量,调整入围名额和奖项设置(秉承“宁缺毋滥”原则)。
2.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所有投稿材料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3.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蚌埠市纪委监委
蚌埠市委宣传部
蚌埠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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