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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警示】“纪盲”校长撞“纪墙” 破纪被究终懊悔

时间:2018-09-29 08:5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以案警示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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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索来源】

2018年3月,霍山县纪委、监委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关于群众举报城西小学、城关小学的相关问题展开核查。

【核查情况】

2017年暑假,城西小学校长倪某、城关小学原副校长赵某在未向教育主管部门汇报的情况下,接受《课堂内外》杂志社邀请,参加在重庆举行的“德育机制建设与实施模式研讨会”。城西小学倪某、城关小学赵某(系城关小学原校长刘某安排参加)抵达重庆后,除参观《课堂内外》杂志社总部,与杂志社及教育部关工委社区教育中心部分工作人员进行交流外,未按研讨会议程开展其他研讨活动,而是接受了杂志社安排的重庆市内及贵州遵义参观游览活动(部分时间自由活动)。两人在重庆、遵义期间住宿、用餐、车费、门票及来回机票均由《课堂内外》杂志社承担。倪某个人仅承担了霍山至合肥来回车费及在重庆期间自由活动的花费。

在组织第一次分别找倪某、赵某核查情况时,赵某如实向组织说明了上述问题,而倪某未如实向组织交代问题。经组织教育后,倪某在第二次组织找其谈话时如实交待了上述违纪事实。

【处理情况】

城西小学校长倪某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违反廉洁纪律,接受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在组织第一次找其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于2018年8月被霍山县纪委监委立案审查,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城关小学副校长赵某违反廉洁纪律,接受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因其行为系原任校长刘某安排,且在组织第一次找其谈话时,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2018年8月赵某、刘某被霍山县纪委监委进行提醒谈话。

2018年8月,倪某、赵某分别主动向组织退交参加《课堂内外》杂志社邀请参加活动的相关费用2300元,并写出深刻检查。

【违纪者说】

“我没有严格要求自己,违反了纪律,我愧对组织对我的长期培养。我是个‘纪盲’,平时专注业务,对党的纪律学习不够,没有如实向组织交待问题,现在我追悔莫及,我深深的感到愧疚、自责”倪某在检讨书中写到。

“通过组织的谈话,我认识到我违反了廉洁纪律,虽然组织对我的调查结束了,但我深深地感谢组织对我的及时提醒,这不仅是对我的批评,更是对我的关心,我保证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会引以为戒,加强学习,树立规矩意识,从严要求自己,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把工作做得更好”赵某在检讨书上这样写到。

【执纪者说】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一些人摒弃传统的送钱送物模式,开始通过安排旅游参观、健身娱乐等活动,拉拢腐蚀党员干部。有部分党员干部认为,只要自己不收钱、不收物,接受饭局或者旅游等服务,就只是小事情,没啥大不了的。对于旅游参观、吃请、娱乐等类似的安排,不论形式如何多变,本质上都具有一定的目的性和交易性,是对党员干部公正执行公务的影响和干扰,从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打开方便之门。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把党的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洁身自好、严格自律,才能不被利益和欲望迷失了双眼,着了道,违了纪。(六安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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