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索来源】
2018年5月,芜湖县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芜湖县商务局下属芜湖县城关菜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魁存在伪造工程项目清单及控价、挪用摊位租金等问题。芜湖县纪委监委立即组成调查组对此问题线索进行核实。
【情况核查】
经查,2016年6月至2017年底,王魁在任芜湖县城关菜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期间,通过虚报城东菜市场下水改造工程报价等方式,贪污公款113876.66元,其中未遂28390.66元;挪用东湖菜市场摊位租户租金136100元,用于归还个人信用卡账单;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现金960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处理结果】
2018年6月13日,芜湖县监委决定对王魁采取留置措施。2018年7月19日,芜湖县监委将王魁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受贿罪一案移送至芜湖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18年9月5日,芜湖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庭审过程中,王魁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表示认罪悔罪。芜湖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王魁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22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违纪者说】
我一直心存侥幸,在犯罪的路上越走越远,直到东窗事发,才知道追悔莫及。我最对不起的人是我的母亲,我一直以为自己很孝顺,但现在她卧病在床,我却身陷囹圄,恐怕连最后一面都没有机会见到了,我对不起她的养育之恩。
【执纪者说】
王魁在主持芜湖县城关菜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凡是经办之事,都要想方设法“捞一把”。短短一年多的时间,虚增工程款、挪用租户租金等违法事实多达12起,简直是将手中“权力”用到了极致。究其原因,一是犯罪者没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对纪法缺少敬畏,雁过拔毛、损公肥私,最终滑向犯罪的深渊。二是暴露出主管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日常监督不到位,让“有心人”钻了空子。“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广大公职人员应当引以为戒,算好政治、自由、亲情等“账目”,切莫打错算盘,自导人生悲剧。此外,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各级党政机关必须加强监管,持续深化“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新机制等工作,织牢织密制度的笼子,让权力运行不再“越轨”。(芜湖县纪委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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