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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警示】弄虚作假为“加分” 心存侥幸被处分

时间:2018-04-09 08:2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以案警示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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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举报】

2017年2月,凤阳县纪委接到市纪委一起交办件,群众反映板桥镇派出所民警袁昕在担任临淮派出所内勤民警期间,违规为其亲朋变更民族信息的问题,凤阳县纪委立即组成调查组对此线索,进一步核实。

【情况调查】

经调查,2007年,袁昕弟媳李某为了能让儿子袁某在高考期间享受少数民族加分政策,找到时任临淮派出所的内勤民警袁昕,让其帮忙变更袁某的民族登记,袁昕明知其侄子不是少数民族,不符合变更条件,非但没有回绝,反而帮忙填写申请变更居民身份呈批材料,蒙混过关,顺利通过审批。经查阅相关户籍档案资料显示,2007年11月30日,袁某的民族登记由汉族变更为回族,袁某顺利享受了2008年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然而当调查组找到袁昕时,袁昕却以电脑录入错误为由来搪塞调查组,当调查人员将证据一一摆在他面前时,袁昕无言以对,最终承认了自己的违纪行为。

【处理情况】

2017年7月11日,经凤阳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袁昕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其侄子民族登记由汉族变更为回族,致使袁某享受了2008年高考加分政策,造成了不良影响,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违纪者说】

“纪委对我的查处是正确的,可以说是及时挽救了我。事情过了这么久,我以为可以蒙混过关,没想到还是被纪委查到了。是我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我会深刻汲取教训,也希望其他同志要以我为戒,违法乱纪的事情切不可做。”接到处分决定的那一刻,袁昕深感自责。

【执纪者说】

高考加分制度本意是鼓励、照顾有特长的人才以及特殊群体,是体现公平之举。然而现实中,原本尊重人才多元化、促进教育公平的加分政策,却在权力寻租和权钱交易的黑色利益侵染下,异化成少数人的“红利”,逐步变成了滋生腐败的温床。要堵死高考加分的腐败通道,必须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与约束,把加上的分“阳光”下晒一晒,避免权利之手染指。对发现的高考加分中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钱权交易等问题,一旦发现将严肃查处。(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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