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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健全考核机制 擦亮监督“探头”

时间:2018-03-13 08:0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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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太和县纪委监委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工作,着力在工作考核机制上下功夫,出台《2018年度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直纪检监察组工作考核方案》,力促派驻机构认真履职尽责,持续擦亮派驻监督“探头,”真正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量化标准,考核有据。采取自评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即各纪检组按照职责,对2018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由县纪委常委带队,县纪委监察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案件管理、案件审理等部门组成考核组,对2018年各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标准中所列的6个方面29项工作逐项进行量化评分、综合评定,确保考核有据。

注重实绩,全面考核。围绕聚焦主业主责、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信访、自身建设,将县直派驻纪检组参加驻在单位党组会议和领导班子会议、参加驻在单位党组研究“三重一大”的相关会议、对驻在单位党组落实主体责任进行监督检查、工作月报告制度、重要情况报告等工作作为考核重点,并通过查看工作痕迹、述职述责等方式,推行季度评比、半年通报、年终总结的常态化管理机制。

规范有序,注重纪律。《考核方案》明确规定除标准中所列的6个方面29项具体工作,还设有加减分因素。当年工作受到中央、省、市纪委表彰的或是接受观摩的予以加分;因工作推进不力、制度执行不严,组长或成员受到责任追究或纪律追究的予以扣分。根据考评结果,评选先进予以全县通报表扬,对排序在后一位的县直纪检组负责人进行约谈。通过表扬先进、鞭策后进,督促各纪检组切实履行职责。(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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