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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警示】开着警车接受吃请 两名“大胆”司法所长顶风违纪

时间:2017-08-22 10:0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以案警示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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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收受社区服刑人员及其亲友的财物和宴请……”每个司法所的墙上都挂着这样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六不准”》,然而还是有人对明令禁止的规定熟视无睹,犯起了“手足口病”。

2017年3月,接到反映公务用车皖CD130警在怀远县双桥集镇饭店停放的举报信后,县纪委迅速展开调查。

由于问题涉及公车私用,调查组人员通过调阅公车运行轨迹和公安系统治安监控探头,了解公车使用情况,发现2017年3月25日中午标有司法字样的公车皖CD130警缓缓驶入双桥集镇医院院内,并停在饭店门口。车上陆续下来四人,分别是双桥集镇司法所长朱道曙、协管员赵东泽、社区矫正人员张银斗及褚集镇司法所长陈继合,四人神色自如地进了饭店,直到饭后离开。

“张银斗是双桥集镇社区矫正人员,朱道曙、陈继合是司法所长,而赵东泽是司法所协管员……这已不是简单的公车私用问题,而是驾驶公车到饭店接受管理对象吃请,在当地群众中影响极坏。”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说道。

通过对饭点账目以及涉案人员调查了解,2017年3月25日上午,市司法局安排心里咨询师对双桥集镇和褚集镇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心理辅导。辅导结束后,双桥集镇社区矫正人员张银斗因朱道曙曾帮助担保借钱,想邀请朱道曙吃饭以示感谢,同时叫上另一名社区矫正人员作陪。因心理辅导会由双桥集镇和褚集镇社区矫正人员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共同参与,朱道曙便想到顺水推舟邀请褚集镇司法所长陈继合和本所协管员赵东泽一同赴约,陈继合听后一口答应并“顺其自然”开着公车将一行四人送去了饭店。

对接受服务对象吃请和公车私用问题,二人有着自己的一套说法。

“因为张银斗欠别人钱,我帮他做过担保,所以张银斗感激我,一直要请我吃饭,正好那天开完会,碰上了,邀请我我就去了。”朱道曙对接受张银斗吃请解释道。

“褚集镇司法所和双桥集镇司法所共用一辆公车,因为朱道曙不会开车,所以平常钥匙归我保管,他如果要用车再联系我。3月25日心理辅导会结束之后,朱道曙邀请我去吃饭,我就顺便开着公车载他们去了。”陈继合说道,从言语上体现出对公车私用问题思想上的随意性。

“上午开过会,中午就毫不避讳地开着公车去接受管理对象吃请,一个没管住嘴,一个没管住腿,对违纪问题存在随意思想,说明此类违纪行为发生并不是偶然。”调查组同志说道。

在后续的核查中,果不其然发现这二位都不是“生手”。2017年春节前后,朱道曙还接收张银斗两次吃请。2017年4月,陈继合三次驾驶公车从县城搭载家人回褚集镇。

对明令禁止的接受吃请,朱道曙以帮忙为借口给自己喂了颗自欺欺人的定心丸,从思想源头将纪律抛之脑后,而这样的他又遇到了同样无视纪律,将公车私用当做“家常便饭”的陈继合,可以说是同桌同车达到了违纪思想上的“不谋而合”。二人能够如此随意违规违纪,也暴露出基层司法所管理存在的问题,因此,对于这个案件的处分决定,县纪委将所属单位纳入考量范围。

最终,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朱道曙行政降级处分,建议县司法局按程序免去其双桥镇司法所长职务;给予陈继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处分,建议县司法局按程序免去其褚集镇司法所长职务;责令县司法局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讨;建议县司法局以此为鉴,在全局范围内对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和接受社区矫正对象吃请问题进行全面整改。(怀远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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