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县纪委监委坚持目标导向,转方式,抓质效,强监督,让《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省纪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检举控告处理工作的通知》落地见效。今年以来共受理信访举报总量88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60件次。
转方式,再造新流程。”一投入二调整三突出”再造可追溯处置流程。一是加大投入高标准建设检举平台。完成来访接待场所建设,加快部署全流程监督办案系统、简约版日常办公系统。二是调整举报件分办意见和重复件处置方式。信访室将本级受理的初次举报件,按照审批意见直接向机关相关部室分办移送15件次。对重复举报件留存备查6件次。三是突出闭环管理、实名举报办理、诬告陷害行为查处和澄清正名工作。及时将信访件处置结果录入内网,已录入38件次;对实名举报件,告知了受理情况10件次,反馈了核查结果6件次。澄清正名1件次。
抓质效,挖掘新线索。对每件检举控告进行认真研判,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了解的情况,分类处置,提级办理3件次,指定办理1件次,跟踪督促了解10件次。深挖细查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线索,转立案1件、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2人。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回访举报人2次,提升群众满意度。
强监督,赋予新动能。对反映涉及国有资产流失、招投标管理等问题,及时跟进信访件办理情况,充分发挥信访监督,适时进行信访了解,针对有关单位存在的问题,综合研判后,发出监察建议书4份,防止了国有土地和财政资金流失,规范有关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管理。(芜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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