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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阶段式”反馈 让信访处置更精准

时间:2019-03-13 08:5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信访举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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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伯,您的举报信我们已经收到了,即将转交给相关部室处理……”

“您好!我们是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的工作人员,就您反映的事情我们有几个问题想跟您再核实一下……”

“老伯,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已经调查清楚了,现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您……”

这是日前郎溪县纪委监委开展“阶段式”信访反馈的生动缩影。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以“精准反馈信访处置情况”为目标,以严格执行信访“阶段式”反馈工作机制为重点抓手,着力提高信访举报件的办理质效。

“所谓‘阶段式’反馈,就是在信访件受理、转办、调查、处理四个阶段将办理情况分别告知举报人,其实我们的反馈远远不止4次,有时为了向老百姓解释清楚一个问题,我们都会跟其本人反复进行沟通。”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介绍说。

对群众实名举报反映的问题,县纪委监委要求信访室须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受理和转办情况。调查组接到转、交办件后,会及时与实名举报人联系,告知其调查期限并就相关事项随时进行沟通,因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办结且需要延期的,也会及时向举报人说明原因。待调查结束后,调查组第一时间形成书面反馈材料,并按照程序审批后,向举报人当面、逐条反馈处理结果。

“实行‘阶段式’反馈后,最明显的一个变化就是我们的问题处置更加有说服力了,群众对办理结果的满意度也比以往提高了不少,因为老百姓几乎是一步步‘看’着我们是如何处理的。”飞鲤镇纪委书记江正兵感慨道。

据悉,县纪委监委每月都会对两委机关自办信访件和乡镇纪委及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受理的信访件办理情况建立“对账单”,对发现的办理超期、反馈不及时等问题,及时督办、限期改正。同时,不断建立健全信访件公开反馈机制,灵活采用听证会、调解会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信访件办理情况,答复群众质疑,现场化解矛盾,推动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这种随时反馈不仅可以获得更加详细的举报线索,还可以帮助信访群众稳定情绪。因此,我们要求在反馈中一定要做到政策讲清楚、问题讲清楚、结果讲清楚,避免举报人因对办理情况不知情而出现重复访、越级访情况。”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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