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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精准发力强化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

时间:2018-10-10 10:3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信访举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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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精准发力,规范处置,把严把实监督执纪第一道程序、第一个关口,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着力加强信访举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

精准界定范围,突出主业主责。根据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法,按照“三转”要求,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和不予受理的信访举报事项,扎实做好业务范围内信访举报受理,引导信访人向有权处理部门反映业务范围外信访件。

精准信访受理,畅通举报渠道。不断完善“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信访举报受理平台,构建全覆盖、多渠道、立体式受理体系,完善信访举报受理体系。坚持开门接访,对于来访群众,接待热情,记录仔细,确保问题快接快处,应受理尽受理。加强网站举报平台建设,由电子邮箱举报改为直接在网站网页上举报。

精准办理处理,规范工作程序。实行台账管理,对信访举报实现微机化管理,信访室专人负责对接收的信件统一登记、编号,逐件规范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及电子台账,全面记录信件受理日期、被反映人情况、信访方式、内容摘要、反映人情况,动态掌握分流信件办理状况并及时在台账中登记,确保信息录入完整、问题摘录全面,未发生过漏录入、不录入问题。建立优先快速办理机制,对反映“四风”问题特别是反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以及违纪行为正在发生或即将发生的信访举报件,即收即办,快办快结。省市纪委信访交办件和重要信访举报件均由县纪委监委自办。

精准跟踪督办,强化问效问责。实行初信初访责任机制,制定实施《长丰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初信初访责任制暂行办法》。信访室及时受理对涉及党员、党组织及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初信初访,提出拟办意见送领导阅批,及时按照批示办理,不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积压拖延。健全信件跟踪督办机制,对转送件实行周督办、月调度多频次催办;通过电话抽查、现场督办、带案下访、业务指导、通报等方式多渠道督办;按期不能办结的履行延期手续,对办理时限上做出了严要求,确保转送件“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

精准统计分析,正确运用成果。加强分析研判。按季度开展信访举报形势分析,如实反映情况,把举报基本态势、主要特点、形成原因、重要动向反映出来,并向领导班子汇报。加强信息报送。查找症结,提出对策,为委领导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定期汇总报告。坚持每周分类统计、每月小统计、季度全统计、突出问题专项报告、年度调研总结报告,便于领导掌握信访举报总情况。(合肥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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