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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建立信访件督办制度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时间:2018-05-18 15:1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信访举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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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巢湖市纪委监委积极适应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新形势,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组织协调、信访室具体承办、承办单位共同参与的信访件督办制度,有效推动了信访问题的解决,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1至4月份,上级交办查报件已按期报结上报5件,按期办结率达100%。

建立工作台帐,规范督办程序。实行受理、转送“双登记”,建立信访件转交办工作台帐,对上级转交办、领导批示、本级受理的信访件严格执行登记制度,规范登记手续;转送的信访件要求当面交办、签字确认、交接留痕,明确办理时限、办理程序、回访要求等,规范督办手续,防止丢件、压件、漏件现象发生,从源头上予以规范。

灵活督办方法,确保办理时效。电话提醒督办,通过电话提醒督促承办部门,对接近办理时限的信访件及时办结,避免超期办案。“请上来”专题督办,把交办件的办案人员请来,共同分析探讨调查重点,找准切入点,明确具体督办要求,提醒应注意事项。“走下去”现场督办,通过领导班子带案下访、信访干部下村走访等活动,了解基层平时在信访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共同分析研究,提出具体解决办法和对策,力促尽快案结事了。

严格审核把关,提高办理质量。审查信访件上报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文书是否规范,确保信访件办理的规范性。逐项严格审查信访调查是否彻底,证据链是否完整,定性是否准确,对不符合审结要求的,一律退回重查或补查;对回访反馈群众不满意的,要求进一步补充核实,确保信访件查办质量。今年以来,共对8件信访件作出补查补证要求。(合肥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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