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村级组织存在的“微腐败”痼疾,今年以来,黄山市屯溪区把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点,紧紧盯住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这个关键群体,采取多项措施夯实教育倡廉,着力防治农村“微腐败”。
抓实重点人群教育。“打铁还需自身硬”,屯溪区把镇级机关党员干部、基层站所负责人和村“两委”成员作为重点教育对象,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廉洁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修养,增强履责和服务意识。将“两学一做”活动作为廉政学习的平台,针对农村基层党员特点,推动党员教育从少数性教育、集中性教育转向普遍性教育和常态化教育,知行合一,补足精神上的“钙”。积极开展“写廉政家书”、观看廉政视频等反腐倡廉文化活动。对于典型“微腐败”案件加强通报曝光力度,发挥舆论震慑作用和教育引导作用。
抓牢主体责任落实。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通过制定责任清单、开展述职谈话和严格督查督办等方式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既强调基层党组织尤其是农村“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要责任者,又强调基层党组织要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压实各级基层党组织的主体责任,一级一级传导,一级一级落实,将责任落到实处。出现贪腐问题,以高压追究责任主体的责任,以问题倒逼责任落实,不仅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同时严肃倒查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让责任压力传递到“最后一公里”,落实在最基层。
抓紧小微问题惩处。以“零容忍”的态度严管基层“微腐败”,抓大不放小,治“微”不留死角。注重抓住涉农资金发放、征地拆迁补偿等特殊时期,结合农村基层干部职务调整、逢年过节等特殊“节点”,牢固树立“执纪监督即服务的”的思想,完善预警机制,防微杜渐,抓早抓小抓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断加大执纪执法力度,严厉惩治涉农贪腐“蚊蝇”。今年以来,该区开展干部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监督检查50余次,开展节假日作风明察暗访20余次,提醒谈话30余人次,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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