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三条中,党的问责工作应坚持的原则加上了‘权责一致、错责相当’‘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等内容,突出体现了党组织为进取者担当、鼓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初衷……”
日前,芜湖县湾沚镇纪委带领全镇干部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通过前后对照、重点讲解、以案释纪、集中讨论等方式让党员干部们对《问责条例》有更深入的了解。
在深入研学过程中,广大党员干部纷纷发表学习心得。“问责的力度更大了、要求更严了、程序更规范了,需要我们加强学习的内容有很多。”湾沚镇党委组织委员认为,新修订的《问责条例》,将原有的6大类问责情形修改为11大类,问责情形涵盖了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各个方面,责任更加明确。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作为领导干部首先要有担当,要正确用好权,为民谋利的同时要严于律己,谨记自己的权力是群众赋予的,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湾沚镇纪委书记指出,《问责条例》的修订实施对纪委指导纪检监察实践、推动反腐倡廉斗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将以强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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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学习教育活动只是《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修订以来芜湖县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的一个缩影。
连日来,芜湖县纪委监委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内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工作,通过开展支部学习讨论、个人自学等方式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充分发挥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头雁效应”。下一步,芜湖县将进一步丰富学习《问责条例》的形式,通过组织参加安徽省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平台在线答题、邀请权威专家专题党课解读等活动,多渠道、多方式迅速在全县掀起学深学透、遵规守纪热潮。(芜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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