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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到“案发地”开展纪律教育 让党员干部“红脸出汗”

时间:2018-12-24 10:5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宣传教育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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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时间能够倒流,如果可以重来,我愿意什么都不要,哪怕是金山银山,哪怕是高官厚禄,我只要我的亲人,我只要我的自由……”这是临泉县纪委在滑集镇纪律教育大会上宣读的该镇副科级干部陈某在个人悔过书中的忏悔。

“作为滑集镇纪委书记,我感到十分的痛心和惭愧,我在履行纪委监督责任方面没有完全做到真监督和全覆盖,在此我深深的检讨……”。在前不久该镇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委书记周某也带头作自我批评:“在履行党委主体责任从严治党方面力度不够,有时会用信任代替监督,对班子成员及村两委干部的管理还存在盲区,我负有一定的责任……”

近日,该县纪委在滑集镇开展纪律教育和微宣讲,会上,在通报了该镇原副科级干部陈某等镇村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后,又结合该镇的一些典型案例,进行深入浅出的剖析。镇党委、民政、国土等关键岗位的负责人也结合自身工作职责谈了自己的感悟。现场气氛严肃,镇村300多名党员干部不仅“红脸出汗”,内心更是受到深深地震慑。

据悉,近年来,该县纪委在案发地开展警示教育,发挥纪律审查政治教育功能,变案件材料为教育资源在全县已成为常态。坚持把党纪法规教育贯穿于纪律审查的全过程,通过现场宣布处分决定、制作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问题、组织人员到法院参加庭审、现场清退违纪款等方式,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最大限度发挥出纪律审查的震慑作用。

“到案发单位开展纪律教育,目的就是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真正使党员干部“红脸出汗”,不断对照检查反思,从内心深处增强自我约束,强化警示教育实践和效果,让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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