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啥事感受最深?那就数巡察组来咱地头啦!你看现在这小桥直通田里,路两边的泄洪沟畅通无阻,我这梨树地里再也不会存水了!这都多亏了他们哩!”正在梨园修剪果树的砀山县良梨镇梨农刘大叔手指着不远处的桥涵和沟渠,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为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客观全面评估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砀山县结合实际探索建立巡察整改“百姓评”工作机制,明确评估对象为县委巡察的全县各级党组织,分类确定县直单位、镇(园区)和村(社区)的评估主体,把各单位整改情况评估权交给党员、在职干部、服务对象代表、村两委、普通群众等,采取问卷测评、网络调查、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了解干部群众对相关单位巡察整改情况的满意度。
同时,通过完善整改成效评估指标体系,把评估情况纳入被巡察党组织成效综合评估内容,确保评估结果真实、全面、有效。对评议排名靠后、整改不力的单位“对症下药”,坚持已有问题不回避、解决问题不含糊,真正抓住巡察整改工作的“牛鼻子”。巡察整改“百姓评”工作机制的建立有效克服了巡察整改“雨过地皮湿”、敷衍和过关思想,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有力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见底清零。
“整改好不好,整改实不实,要让干部群众说了算,把巡察整改效果评判权交给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干部群众参与整改、监督整改、评价整改,督促巡察反馈问题真正改到位,以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倒逼问题整改的高质量。”砀山县委巡察办负责人在整改成效评估工作布置会上指出。
根据工作安排,今年年初,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机构对十四届县委第十五轮巡察的16家单位党组织整改情况开展成效评估,把整改公开和干部群众满意度情况作为评估重点,现场发放并收回测评问卷238份,254人通过微信小程序匿名评价,综合个别谈话、实地访谈等方式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建议。据了解,本次整改评估,干部群众对各单位整改情况满意度达98%以上。
“巡察整改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有力举措,必须坚持人民立场,以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根本评价标准。要对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零容忍’,以维护人民利益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该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表示。(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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