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北矿业集团党委印发《关于向部分二级单位试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实施意见》,并决定成立淮北矿业集团纪委第一、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向7家二级单位进行综合派驻,标志着淮北矿业集团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基本落地。
实施派驻监督是淮北矿业集团党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推进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重要举措。淮北矿业集团党委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规定,根据上级纪委有关派驻机构的职能定位和实施派驻监督的工作要求,结合企业工作实际,明确了派驻机构的领导体制、组织管理、工作职责及权限,切实从实施派驻监督的顶层设计上做到高站位、高标准、高水平。
为保证派驻机构工作的独立性,淮北矿业集团党委明确了派驻机构是淮北矿业集团纪委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人、财、物由淮北矿业集团纪委直接领导,实行机构统一名称、业务统一领导、人事统一管理、后勤统一保障、履职统一考核等“五个统一”管理。强化派驻机构工作的规范性,明确规定了派驻机构的“四项主要职责、四项监督权限、五项工作方式”,指出了派驻监督的本质是淮北矿业集团纪委对二级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是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机构不分管驻在单位的业务工作,不承担应由驻在单位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确保监督全覆盖、力量更集中、职责更明确,充分发挥好派驻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同时,淮北矿业集团党委要求各驻在企业要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积极支持派驻机构履行职责,主动接受派驻机构的监督检查。派驻机构要以深化“三转”为重要抓手,进一步厘清职能、精准定位,加快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机制,坚持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从严问责,把监督“探头”擦亮。派驻机构工作人员要坚持学思践悟,尽快熟悉掌握驻在单位业务流程,坚持严于律己,求真务实,坚定做到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淮北矿业集团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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