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滁州:通报一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时间:2019-09-26 15:4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全省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凤阳县扶贫办副主任严夕全等人落实政策不力问题。2018年1月,凤阳县扶贫办召开当年扶贫专项资金预算安排会,由相关单位申报项目计划和所需资金,时任县农村公路局(交通局下属二级机构)局长张汝万参加会议,初步确定安排240万元县级扶贫专项资金用于贫困村20个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建设。同年3月,县交通局按照要求陆续向扶贫办报送农村道路硬化工程任务和进度等情况,但未说明该工程已于2016年完工,县农村公路局联络员曹刚具体负责材料填报工作,县交通局副局长刘祖荣负责材料把关。同年5月,张汝万明知该工程已于2016年完工,仍向县扶贫办申请拨付县级扶贫专项资金240万元,县扶贫办分管项目的副主任严夕全、常务副主任姜泽明审核把关不严,明知该工程是以前年度完工的,仍先后签批同意拨付,当月240万元扶贫专项资金拨至交通局账户,该资金一直未使用。后省级第三方扶贫资金考核发现并指出该问题,2019年1月,县交通局将240万元退回财政局。2019年8月,严夕全、张汝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姜泽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祖荣、曹刚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滁州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