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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通报二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时间:2018-10-16 10:1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全省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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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安叶集区洪集镇唐畈村文书、组织委员易奎虚报鹅苗数量套取扶贫资金用于村集体其他开支。经查,2015年11月4日,金稻田公司(法人代表为村文书易奎)与省科协、唐畈村村委会签订三方合同,实施洪集镇唐畈村“5只羊10只鹅”项目,金稻田公司负责购置鹅苗、防疫药品。2016年3月28日收据显示,金稻田公司购买鹅苗1635只,后经过对28户代养鹅苗贫困户和11户自养贫困户调查核实,金稻田公司实际购买鹅苗1491只,虚报鹅苗数量144只共计多获补助资金5760元,用于村集体其他开支。2018年8月,易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二、 舒城县千人桥镇韩桥村党支部副书记叶兵、扶贫专干王菊生危房改造工作优亲厚友问题。2016年,韩桥村两委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将该村扶贫专干王菊生父亲列为危改对象,使其获得危改资金1万元。此外,韩桥村两委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2018年4月,韩桥村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工作)叶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扶贫专干王菊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收缴至镇财政。(六安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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