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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寒亚同志荣获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时间:2019-06-27 16:1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勤廉榜样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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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京举行,大会表彰了192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98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其中,五河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赵寒亚同志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活动旨在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展示公务员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的时代风采和公仆本色,激励广大公务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

赵寒亚同志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12月入党,历任五河县双忠庙镇监察室主任、纪委副书记,五河县纪委宣教室主任、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纪委常委,2017年12月至今,任五河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赵寒亚与同志探讨案情

自2002年进入纪检监察系统以来,赵寒亚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敢于担当作为,牵头查办各类疑难复杂案件100余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300余万元,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了突出业绩,展现了公仆本色,赢得了人民信赖。2017年9月,曾荣获中央纪委嘉奖及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蚌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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