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干部动手打人,真猖狂!……我坚决要求严惩打人者!……”
“业委会换届选举是我们自己的事,凭什么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要插手我们选举过程?”
近日,在宣城市宣州区纪委监委信访室,一位瘦瘦高高的中年女上访人浑身颤抖,嘶哑着嗓音激动地叫喊着。
“小吴,这是刚收到的实名举报件,举报人反映街道办事处干部在小区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过程中,与其发生肢体冲突,随信还附有现场视频光盘,这个件要立即办理,否则可能会引发群体性事件。”听到第三纪检监察室施加武主任的安排后,我认真看完举报件的内容,脑海中立即浮现出那位浑身颤抖的上访群众的模样,心中不免有些沉重,随即与施主任一起着手启动案件初核工作。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我们认真梳理举报件的内容,仔细查看视频录像,积极走访辖区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通过收集的各种证据,能够确定不存在国家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侵害群众利益等严重违法违纪情形。
我以为可据此对该线索予以了结,但却没想到,施主任在案情碰头会上表示:“如果这起案件从纯业务角度来说,现有证据确实可予以了结,但只关注被举报的国家工作人员有没有违规违纪,而不关心举报人反映问题的症结所在,案件即便初核了结了,举报人与被举报人之间的矛盾积怨没有解决,结果只会导致举报人不断地信访投诉。”
听到这里,我忽然想起前不久参加省纪委监委“视频讲堂”培训时,有一位授课老师曾说过:“信访案件办理的质量高不高,关键看信访人满不满意……纪检监察工作一方面要保护实名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要教育督促被举报的党员干部,这样才能既不伤人民群众的诉求诚心,也不冷基层干部的工作热心。”
因此,为有效化解这起因小区业委会换届选举引发的基层干群矛盾,我们多次单独与举报人、被举报人面对面座谈:向被举报人指出其工作中须注意方式方法,要耐心认真倾听人民群众的心声和诉求;向举报人说明基层工作的复杂性和难处,希望能在一定程度上给予基层干部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最后,我们邀请双方坐在一起,开诚布公地坦诚交流,施主任也引用以往办理的类似典型案例,对双方进行情绪安抚和理性劝说。
“我在处理群众诉求时,工作方式过于简单,没有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以致情绪激动,误推误撞了您,在此我向您真诚道歉!”该街道办事处干部真诚地说。
“我当时因为心情急躁,在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现场阻止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对选举工作履行指导职责,也是不对的……”终于,举报人对这起无意间的推搡行为表示了谅解。此时,这位女上访人情绪平稳、语音缓和、面露微笑……
这起实名举报线索的快查快结、双方矛盾积怨的顺利化解,让我更加深刻地体会到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所强调的“坚持靶向治疗、精确惩治,稳扎稳打、善作善成”的深刻内涵,让我深刻体会到纪委监委监督执纪并不是一味依据冷冰冰、硬生生的法规条文去解决问题,更应该根据具体案情给予足够的人文关怀。
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我们不仅要当好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监督员”,更要围绕社情民意当好干群关系的“联络员”。在处理与人民群众利益攸关的问题时,我们既要善于抓住问题的主要矛盾顺利解决问题,又要善于通过“温度融冰点、真情化积怨”的方式有效化解干群矛盾、密切党群关系。(宣城市宣州区纪委监委 吴甲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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