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主动作为、靠前监督,优化监督检查方式,监督推动省能源局严格按照省有关要求,全面落实防汛抗洪部署,持续抓好汛期能源安全保供。
全面落实防汛抗洪责任。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防汛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做好电力行业防汛抗洪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汛期油气管道保护工作的通知》等,对全省煤矿、电力和油气管道保护防汛工作做出具体要求,多次赴淮北、淮南等地督促各市(县)能源主管部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能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持续开展防汛专项检查。在煤矿方面,强化汛期煤矿安全监管力度,组织开展全覆盖防汛检查,全面排查风险和隐患,严惩防汛工作不到位行为,查处问题和隐患90条,立案5起。在电力方面,密切关注沿江、沿淮电厂码头水位水情,先后赴蚌埠、芜湖、黄山、铜陵等地沿江、沿淮电厂,通过电力迎峰度夏调研,指导电力企业开展防汛抗洪工作,检查电力电网运行情况,防范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在油气长输管道保护方面,多次赴马鞍山、芜湖、宣城、安庆等可能发生洪涝次生灾害的地区开展专项检查,强化汛期管道隐患排查治理。
认真做好能源供应保障工作。坚持生产和防汛两手抓,多措并举,确保汛期用气、电煤等的稳定充足供应,顺利实现迎峰度夏。
做好信息互通共享工作。加强与气象部门联动,在极端天气到来前,及时向能源企业推送预警信息。督促能源企业做好各项防汛应急准备,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
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将进一步督促省能源局密切关注强降雨区域和降雨量变化情况,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意识,坚持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首位,立足职能职责,及时跟进调整防汛工作部署,督促指导能源企业抓好防汛抗洪工作,确保安徽省能源领域安全度汛。(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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