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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2017年对20名财政党员干部出具党风廉政意见

时间:2018-01-03 09:4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派驻机构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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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省财政厅党组和驻省财政厅纪检组始终注重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推动财政作风建设的重要遵循,深入贯穿到制度建设、警示教育、明察暗访、公车检查、人事管理、结对帮扶、扶贫督查等工作中去,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持续推动财政工作清正、财政干部清廉、财政作风清明。

健全制度,警示警醒。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出台《中共安徽省财政厅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实施办法》,把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体现到具体行动上去。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提出“6项要求”,明确“20条不准”,列出正面清单,划出纪律红线。制定《省财政厅党员干部负面言行提醒清单(30条)》,明确10项负面言语和20项负面行为,要求党员干部自觉警示警醒。编写《安徽省财政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选编》,印发至全省财政系统,用熟悉人熟悉事,警醒财政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出台《中共安徽省财政厅党组关于加强作风能力建设的意见》、《安徽省财政厅工作人员违反效能建设制度问责暂行规定》,不断巩固扩大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成效。

强化督查,巩固成效。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扭住“四风”不放。出台《安徽省财政厅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暂行规定》,深化“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坚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月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把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往深里抓、实里做。落实厅领导、驻厅纪检组、人教处、机关党委走访巡查制度,注重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解决问题。2017年,共开展作风效能明查暗访16次,公车使用检查26次, 坚持处室单位内部每周1次作风效能自查,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精准聚焦,严格约束。开展“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再动员、再推动、再落实,围绕查摆确定的32个具体问题,44条整改措施,认真纠差补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的监督,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重点把好政治关、廉洁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2017年,共对20名财政党员干部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扎实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牵头8家省直单位帮扶阜阳市颍东区,主动与7家定点帮扶单位沟通协调,对驻吴寨村工作队提出明确纪律作风要求,以优良作风保障精准扶贫、脱贫攻坚。(驻省财政厅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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