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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强化自我监督 激活基层监督力量

时间:2022-01-07 08:5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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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铜陵市纪委监委强化自我监督,突出抓好“关键少数”,以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下管一级为突破口,试点提级办理、指导交叉办理乡镇(办事处)纪(工)委书记问题线索,出台并实施《铜陵市乡镇(办事处)纪(工)委书记问题线索提级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整合盘活基层监督力量和优势资源,为健全完善上下贯通、左右衔接、内外一体、执行有力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体系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抓住“关键少数”,开展试点探索 。铜陵市纪委监委深入贯彻《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关于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相关要求,制定印发《实施意见》,重点监督乡镇(办事处)纪(工)书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履职尽职情况。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先在近年信访件反映相对较多全市的12个乡镇(办事处)试点开展,抓住“关键少数”,激活基层监督力量。

突出关键环节,务求工作实效。明确提级范围。对试点范围以内乡镇(办事处)试点开展纪(工)委书记问题线索全部提级办理;对试点范围以外涉及乡村振兴战略、生态环保、营商环境、为民服务、重点项目以及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等7种情形也可提级办理。实行交叉协作。对提级办理的问题线索,市纪委监委采取自办或指定非管辖地县区纪委监委办理,实行交叉协作,让问题线索办理人员“人地两疏”,摆脱“人情关系”掣肘,放心大胆工作。强化科学选配。在提级问题线索办理过程中,统一组织调配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力量,解决基层监督力量不足的问题,实现资源共享、力量整合。

健全配套机制,强化规范运行。实行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铜陵市纪委监委干监室对提级办理的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备案审查;对县区干部监督工作协作管理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研究、答复。实行分析会议机制。对各县区纪委监委反映试点乡镇(办事处)纪(工)委书记的问题线索3个工作日内报市纪委监委干监室。对收到的问题线索,通过工作调度,进行集体分析研判,及时提出提级办理意见。实行定期通报机制。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每半年对各县区参与协作管理工作情况进行通报,根据参与人数、办理情况、案件质量等进行综合评定。建立健全提级管理问题线索月督促指导、季梳理排查、年分析报告等机制。实行成果共享机制。对于提级办理的问题线索,给予立案并予以查实的,坚持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剖析,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深入剖析案件成因、发案特点及警示教训,将警示教育成果在全市加以运用,持续传导压力,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铜陵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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