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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原区委副书记、区长张建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2021-12-24 16:5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纪政务处分,县处级干部,案件发布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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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宿州市埇桥区原区委副书记、区长张建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建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三观”扭曲,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安排;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肆无忌惮,私欲膨胀,公然利用职权为亲属“搭台铺路”,为不法商人牵线搭桥,违规收受礼金,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收受巨额财物。

张建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安徽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建军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徽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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