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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宣州:规范村级非生产性支出 助力建设清廉乡村

时间:2021-10-29 09:5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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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有了制度的硬性约束,村干部作风清廉了,广大农民也心顺了、劲儿足了……”谈起近期宣州区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非生产性支出管理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区狸桥镇纪委书记施光耀颇有一番感慨。

为严格控制村级非生产性支出,切实提高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水平,该区研究出台《意见》,从制度层面健全完善村级非生产性支出管理和监督机制,使村集体能够将有限的资金更好地用于经济发展和公益事业支出,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据悉,为进一步深化民主管理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该《意见》对村级非生产性支出范围,包括村干部报酬、交通差旅费、工作餐费用、日常办公费等9类项目的支出标准、流程均作出详细具体规定。同时,在支出审批管理上,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第一道关口”作用,要求所有支出必须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章审核,并由村委会主任审批,方可报销入账。此外,对上述9类项目进行分类,以“日记账”的形式定期逐项逐笔在村务公开栏公开,第一时间接受群众监督。

“2020年,我区村级集体经济总量大,资金进出金额大、风险高,我区在对村非生产性开支进行规范性管理外,还因地制宜地要求各乡镇、街道根据《意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后,报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等4家单位审核备案并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全面防范基层非生产性开支领域“村蝇”问题,区纪委监委还压实各乡镇、街道对本辖区内的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要求乡镇、街道纪(工)委每季度定期牵头乡镇、街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农经站等部门开展村财务运行情况检查,并实行非生产性开支预警处置机制。一旦发现开支增长苗头、超额开支等问题,由乡镇、街道纪(工)委开展廉政谈话,并督促整改;对发现超标准或违规开支等问题,由乡镇、街道纪(工)委介入调查、追究责任,严惩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

“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堵点和权力运行的薄弱环节在哪里,哪里就是清廉乡村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下一步,我们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关于规范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发现落实不力、违反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的,坚决予以查处并公开通报曝光。”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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