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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三查一评”助力巡察整改走深走实

时间:2021-09-23 10:2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巡察工作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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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对报销财务处理不规范的凭证进行改正,应核实报销不规范的原因并加以改正。”这是在铜陵市枞阳县委第八轮巡察整改中,会商评估成员单位对某村巡察整改台账提出的意见建议。为进一步提升巡察整改质效,枞阳县委巡察机构打出“自查--检查--督查--评估”组合拳,对巡察整改进行层层把关,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改彻底改到位改出成效。

“认真自查”补缺补差。坚持把自查贯穿于整改全过程,被巡察单位要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定岗定人定责,对症结原因、整改措施、整改成效进行“链条式”查缺补漏,看是否存在整改问题没有整改措施或整改措施没有整改成效,对自查中存在的未整改到位、没有取得明显进展、材料支撑不足等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使自查过程真正成为提升整改成效的具体举措和实际行动。

“严格检查”提质提标。枞阳县委巡察机构抽出专门时间、组织精干力量,对“两报告一台账”开展拉网式“初审”,做到审整改态度、审整改举措、审整改实效,着力在提质提效上下功夫,对整改不力的,要求限期重新整改到位。同时加强沟通联系,使整改单位对存在问题做到即知即改。如在县委第八、九轮巡察整改中,对105个村和3所学校“一对一”提出要求和意见,确保巡察整改有力有序推进。

“强化督查”加力加压。按照“谁巡察、谁督查”原则,组织开展巡后大督查,成立专项督查组,制定督查工作方案,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查找被巡察单位在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对薄弱环节提出进一步整改意见,以清单形式反馈给被巡察单位并形成督查报告。自开展县委巡察整改督查以来,县委巡察机构已组织3批次督查,提出整改意见百余条,取得良好效果。

“会商评估”常态长效。成立以枞阳县纪委监委、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巡察整改会商评估小组,对被巡察单位整改台账从专业角度审核把关,提出专业整改意见。枞阳县委巡察机构加强统筹协调,分类汇总梳理,将评估意见分送给各整改单位,督促进一步按照整改意见完成整改。自深入实施会商评估机制以来,累计提出专业意见千余条,进一步巩固巡察整改成效。(铜陵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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