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阜阳市纪委召开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承德考察和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并就抓好贯彻落实进行安排部署。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章绍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监察官法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监察官队伍提供了法律保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认识到,监察官法的制定是坚持和加强党对监察工作领导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也是进一步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保障,要把学习贯彻监察官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学习内容,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准确把握其主要内容、具体要求、精神实质,不断提升履职尽责的本领和水平。
会议强调,纪检监察干部肩负党和人民重托,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忠实履行职能职责,做为党和人民服务的忠诚卫士。要坚持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保持忠诚可靠的政治本色,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要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要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确保执纪执法权规范正确行使。要推进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建设,自觉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确保政治过硬、本领高强。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守“责任法”定位,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监督,依法接受各方面监督,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又要坚决防止“灯下黑”,做实做细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工作,有针对性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努力做遵纪守法的标杆。(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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