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乡镇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时有发生’问题整改中,违规资金没有追回,责任人仅写了个情况说明。”“从整改台账来看,这个问题确实没有整改到位,该乡镇对违规资金没有一追到底,以情况说明、下不为例代替责任追究,需要我们进一步了解核实。”近日,颍上县对十三届县委第十六轮5个乡镇党委的巡察整改报告进行集中审核,县委巡察办和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就个别重点问题进行商讨,共同研判整改成效。
为高质量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颍上县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意见(试行)》,进一步厘清责任,明确分工,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推动巡视巡察整改落实落地落细。
根据意见要求,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单位、包联乡镇巡视巡察指出的问题,深入了解掌握,参与整改、跟进整改、督促整改,不断强化县级领导“一岗双责”。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报告后,县委巡察办负责向县委、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通报、移交行业性、系统性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县级领导负责指导、协调、推动专项行动开展,整治存在问题、改进相关工作、健全完善制度。
同时,通过重点事项跟踪督办,整改方案、整改情况报告集中会审等措施,把好整改工作关键环节,构筑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巡察机构齐抓共管的整改责任“共同体”,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零见底。县纪委监委加强对巡视巡察发现的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整改工作全方位、全环节、全过程的指导督导,及时处置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
“为坚决克服‘过关’心态,我们督促被巡察单位及时召开党委(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并根据整改进展情况,动态完善问题整改台账,严格执行整改‘销号制’。集中整改结束后,将持续跟踪问效、深化落实,防止反弹反复。年底,我们将年度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向县委报告。”该县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介绍。(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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