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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做实做细回访教育工作

时间:2021-02-22 09:1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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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收到处分决定的时候,总觉得抬不起头,连出门都觉得难为情,感觉自己愧对组织。这次回访帮我解开了心中的疙瘩,今后我将更加努力工作,不辜负组织的期望.....”日前,长官镇袁庄村的一位受处分的工作人员对前来开展回访教育的县纪委监委干部说。

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发挥政治功能的必然要求。临泉县纪委监委秉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帮助其认识、改正错误,让受访者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使更多“跌倒”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拾起工作干劲,重燃干事创业激情。

回访前制定回访计划。审理室和案件承办部门提前联系回访教育对象本人及所在的单位,根据被处分人员的案件性质、情节类型、处分期间的个人表现等情况,因人施策,对症下药,制定有针对性地回访教育方案,列明回访教育谈话提纲,力戒回访工作的“千人一面”,切实把回访做到点子上,做进心坎里。

回访中创新工作机制。在回访中,做到“两个见面谈”,即与回访教育对象见面谈话,与其所在的单位领导见面谈话。做到“四个必谈”,谈思想认识,谈处分后的表现,谈整改情况,谈意见建议。充分了解受处分干部认识错误和改正错误情况,思想认识情况,权利保障等情况,疏通其思想堵点,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尽力帮助解决困难,让回访教育对象感受到组织的温暖。

回访后注重教育成果运用。回访结束之后,执行回访对象一人一档制度,记录其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并将回访谈话记录、回访登记表等材料,建立明细台账,统一归档,同时对职务级别、工资档次、年度考核、绩效发放等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奖罚分明。要求被谈话单位(个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在认真对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基础上,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及时跟进,并加强建章立制堵漏洞,达到“惩罚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纪检监察工作不仅要彰显纪律刚性的力度,还要展现组织关爱的温度。通过思想教育和人文关怀,扶起‘跌倒’干部,推动‘有错’干部变‘有为’干部,才是监督执纪问责之道。”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如是说。(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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