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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 全面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时间:2021-02-05 10:2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派驻机构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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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收官任务,面对历史罕见的特大洪水和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在省纪委监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严”的主基调毫不动摇,擦亮派驻监督“探头”,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全面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紧盯两个维护,精准有效实施防汛疫情监督。2020年6月至9月,我省长江及巢湖、淮河、新安江三大流域同期发生历史罕见的全省性大洪水,江河湖库水位暴涨,防汛形势十分严峻,省水利厅先后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应急响应。面对百年未遇大洪水,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闻汛而动、靠前监督,把做好防汛抗洪监督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大实践检验,精准稳慎有效实施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及时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明防汛抗洪工作作风纪律的通知》,严明防汛抗洪纪律,压实防汛抗洪责任。组主要负责同志率有关人员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先后6次深入厅水旱灾害防御处、无为大堤、枞阳江堤、巢湖大堤等防汛一线开展专项督查,详细了解监测预警、工程调度、堤库巡查、应急处置、防汛责任落实等情况,会商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会同厅机关纪委组成纪律督查组,先后5次深入水利基层单位现场督查防洪责任、值班值守、巡堤巡坝等各项措施落实情况;采取电话检查方式,对18个厅直单位62个所属基层单位的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在岗情况及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抢险技术支撑专家组到位情况进行突击督查;实行“每日一报一通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促整改落实,为打赢防汛抗洪硬仗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大考,驻厅纪检监察组迅速跟进、积极作为,秉承“监督不缺位、检查不过场、督促不形式”的原则,紧盯疫情防控责任落实、重点工作和重要环节做实政治监督,督促厅党组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职责,稳妥推进复工复产、重大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先后5次组成督查组深入厅机关处室、厅直单位开展专项督导,有力助推疫情防控和重点水利工作“两手抓、两手硬”。

紧盯群众关切,细化监督检查助力脱贫攻坚。根据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省纪委监委问题清单,认真梳理和认领涉及派驻机构和涉及水利扶贫方面的问题,制定《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关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和整改清单。针对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中指出的饮水安全保障不到位的问题,与省水利厅有关部门建立日联系机制,动态掌握省水利厅涉及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整改情况,定期梳理研判整改实际成效,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先后7次组成调研督导组,深入厅职能处室、基层单位、农户家中以及供水设施现场,就脱贫攻坚中的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开展专项督导,对发现的问题跟踪督促整改,向省纪委监委整改办报送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件。

紧盯全面从严,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严字当头,优先办理、快查快办中央第五巡视组移交件6件。实行重大疑难案件提级办理,派出专案组与厅直单位纪委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核查,17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从事船闸管理职务便利在为他人办理船只核减吨位和无手续船只过闸等事项中谋取利益,不同程度收受他人贿赂,其中1人因受贿罪判处刑罚,1人由驻厅纪检监察组移交地方纪委监察立案审查调查,3人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2人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另有10人党纪政务处分工作正在办理中。2020年,共查处违规违纪人员54人,立案1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人,组织处理26人,诫勉谈话3人,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8人,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2人,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10人,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4人,收缴违纪违法所得79.14万元,有效起到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

紧盯贯通融合,建立健全沟通协调工作机制。与省水利厅党组联合出台《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与省水利厅党组工作沟通协调办法》,与厅党组建立定期会商、联合监督执纪等机制,形成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及时向厅党组通报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定期与厅党组书记就作风建设、廉政风险、问题线索等交换意见,会同厅党组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2次。综合日常监督、专项检查治理、巡视成果、廉政档案动态管理等情况,开展驻在部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形成政治生态分析报告2篇,及时向厅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沟通反馈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对策建议,督促整改落实落地。及时发现问题,精准纠正偏差,针对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基层水利单位“微腐败”问题,向相关单位党组织送达监察建议书1份,全程跟进监督,限期整改清零。推进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融合贯通,督促推动厅党组制定出台《省水利厅党组巡察工作办法(试行)》,强化巡前沟通、线索移送、整改日常监督等工作中全方位协调融合,打造协调一致的监督链条。(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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